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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推进PPP模式寻找撬动社会资本的支点《资讯》

发布时间:2020-11-19 11:15:40 阅读: 来源:混流泵厂家

PPP合同一旦出现争议,是按行政争议还是民事争议解决?地方政府的决策失误或领导变化可能造成收益难以覆盖成本,这风险该谁来承担?我省民营经济较发达,在全省经济总量中占2/3,对全省投资增长贡献率达60%以上,但全省仅6.67%的民企表示参与过PPP项目,尴尬局面如何破解……

­  PPP模式,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,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,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制度创新,是当前补短板的一个重要抓手。

­  在近日召开的省政协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上,随着一个又一个问题的抛出,与会各方意识到,我省推进PPP模式任重道远。

­  完善政策,营造公平发展环境

­  省政协专题调研组调研发现,PPP文件政出多门,相关程序规定不统一,让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具体操作上难以适从。在我省推进PPP试点工作实践中,各地各部门出台了不少支持政策,但差异化管理做得不细,缺少不同区域、不同行业领域的管理办法及标准化合同范本,要尽快健全政策配套体系,编制全省PPP案例,完善相关财税支持政策,构建适宜PPP发展的制度环境。

­  省政协委员、省总商会副会长、福建融旗集团董事长施忠旗提出,各级政府要建立高效的协调推进机制,成立统一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,开展有关政策研究,统一管理、协调推进本级PPP项目。要建立公开透明的项目运作程序,优化公共项目决策机制,让政府、企业、社会共同参与项目策划,保证公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。

­  由于PPP模式的长期性、复杂性,参与方众多,利益关系复杂,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不健全、不一致,直接后果就是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时对政府行为与政策、自身的回报等无法做出一个可靠的、理性的预期,导致其风险与不可控性增加,挫伤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性,让很多PPP项目的潜在投资者望而却步。

­  “良好的政策环境是推行PPP模式的首要因素。”省政协常委、民建福建省委副主委黄克安觉得,需要相关法律对PPP各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明确,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运行。

­  民盟福建省委员会调研组认为,健全我省的法律法规制度是PPP模式赖以生存的基础,也是增强民间投资者信心、降低民营资本PPP项目风险的有效措施。我省应从保护和促进公共利益的立场出发,建立一套执行PPP项目规范化、标准化程序,对项目的具体运作提供技术指导和相关政策支持,确保项目运作全过程公开与公正。明确界定政府部门与民间企业部门在项目中需要承担的责任、义务和风险,保护双方利益。

­  健全机制,夯实合作基础

­  风险分担、收益共享、激励相容是PPP项目设计的核心要素,是推动项目顺利运行的关键。

­  专题调研组认为,构建利益和风险分配机制,才能夯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基础。通过资源补充、价格政策等措施,设计好项目盈利机制、政府资源补充机制,总结推广可调整的定价方法,充分体现市场变化可能带来收益变动的价格弹性调整机制,确保公共利益与社会资本利益合理分配。同时,设立合理的风险承担机制,政府应在政策、法律、决策等方面保持连续性,积极承担融资风险、商业风险等,对不可抗力等风险,则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共担。

­  针对PPP项目通常具有一定的投资回报限制这一点,委员们认为,要完善回报机制,应在项目前期策划上多下功夫,建立科学合理的定价调价机制和灵活的激励政策,综合考虑每个PPP项目的市场需求、融资成本、建设运营维护成本等因素,合理设计项目预期收益,让参与各方能看到盈利点,提高社会资本参与PPP的积极性。

­  “目前,很多社会资本对PPP抱观望态度,主要是担心地方政府过于强势,缺乏合作意愿和市场意识。”省政协常委张伟分析,要打消社会资本疑虑,需要培育政府的契约精神和建立保障机制。要通过建立风险分担机制、基于成本的调价机制以及项目退出机制,合理分配项目风险和收益,为PPP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合法有效的合同依据。另外,要建立确保政府履约的预算机制,项目涉及的政府支付义务,要在财政预算、政府资产负债表中加以体现,增强社会资本的信心。

­  委员们还认为,PPP项目的成功与否,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风险分担机制是否合理。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会不断强化对项目风险的管控,使得项目在不同生命周期中都对社会资本具有较大的吸引力。

­  精准发力,撬动民间资本

­  福建省民营经济比较发达,在全省经济总量中占2/3,对全省投资增长贡献率达60%以上,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。但是,省工商联开展的问卷调查显示,我省仅6.67%的民企表示参与过PPP项目。

­  显然,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的潜力并未完全激发。

­  对此,调研组认为,要抓紧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,破除民间投资隐形壁垒,在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等重点领域去除各类显性、隐形的门槛,在民生领域出台有效举措,消除民间资本准入障碍。

­  精准发力,可以撬动更多民间资本。调研组建议,可以针对我省民营企业特点,参照已落地项目,推出一批建设规模小、专业性较强、管理有特色等适合民间资本进入的PPP项目。

­  “在PPP合作机制中,具有创新能力的福建中小民营企业大有可为。”施锦珊委员认为,鼓励具有专业服务能力的中小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,有助于缓解福建PPP项目的现金流压力。另外,福建中小民营企业也可以与国企展开合作,在某个具体环节的设备、技术等方面提供特色服务。

­  委员们还建议,可以鼓励民企以抱团成立项目公司的方式,参与PPP项目建设,整合民营企业的优势,提高整体抗风险能力,以有效化解我省单个民企体量小、无法参与重大PPP项目合作的问题。

­  就如何撬动更多民间资本,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也在会上作了回应。

­  省发改委负责人表示,发改委将抓紧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,放开行业准入,破除民间投资隐形壁垒。

­  省财政厅负责人表示,将选择比较适合民企投资的村镇污水治理、垃圾处理、公共停车场建设和养老服务等四个领域,拟重点策划推出一批PPP工程包,将规模小、分散的同类项目或上下游项目进行打包,实行“一包一策一班子”,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。

­  省交通厅、民政厅、住建厅等部门也就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作出积极回应。

责任编辑:蒋晓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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